02-03教學系統法規-教學出版品作業獎助要點

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教師教學出版品作業獎助要點

99 年度第 2 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訂定(99.12.16)
102 年度第 1 次校務會議修定(102.01.30)
102 年度第 2 次行政會議修訂(102.02.20)
109 年度第 9 次行政會議修訂(109.10.29)

一、 為提昇教學品質,提高學生學習興趣,充實教學內容,鼓勵教師改進教學方法,編製教 材及教學參考資料,訂定「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教師教學出版作業獎助要點」(以下簡稱 本要點)。

二、 本要點所訂之教材,範圍包含如下:本校教師於任職期間出版教學用書、自編講義、多 媒體及數位化教材等。

三、 奬助對象:服務滿 1 年,且申請當年度於本校任教之講師。

四、 獎助方式:申請獎助之教師於每年十月卅一日前,填寫申請書並檢具資料、作品,向本 校提出申請,經本校行政會議審議擇優五件,頒發獎助金,每件教材新台幣貳仟元整。

五、 申請者若屬數人共同完成之教材,經審議通過,獎助金僅發予申請人。

六、 教師申請獎助之教材,以申請截止日期前二年內出版之教材為限。相同教材限申請一次。

七、 教師申請獎助之教材,應載明作者、出版年月、作品及刊物名稱等資料。

八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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