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學員就讀優惠要點
99年度第一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訂定(99.03.11)
99年度第二次校務發展委員會議修定(99.12.16)
102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修定(102.01.30)
104年度第一次行政會議修定(104.01.06)
107年度第十一次行政會議修定(107.12.19)
108年度第六次行政會議修定(108.07.25)
109年度第四次行政會議修定(109.05.27)
112年度第七次行政會議修訂(112.08.16)
113年度第五次行政會議修訂(113.05.14)
一、 本校辦理社區大學基於服務社區,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終身學習,藉由社區大學教育力量,提供社區民眾生活知能、人文素養、公共參與、照顧弱勢族群,以培育現代化 公民。特訂定「臺中市五權社區大學學員就讀優惠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 優惠對象:
(一)享有學分費早鳥優惠對象:(所有學員報名費$150元)
學員於每期訂定優惠期限內報名繳費。(期限過後恕不享有優惠)
(二)享有學分費9折對象:(所有學員報名費$150元)
家族成員祖父母、父母親、兄弟姊妹及配偶)2人以上同時報名暨繳費(每期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)。
年滿65歲以上學員(需檢附身份證影本)。
(三)享有學分費8折對象:(所有學員報名費$150元)
朝陽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及約聘人員。
五權社區大學現任授課教師。
各協辦單位教職員工(以員工證為憑)。
擔任前期班代且出席率達3/4以上(滿12週),享有當期任選一門課程折抵。(限當期使用,不得累積至下期以後使用)
(四)享有每學分補助500元對象:(所有學員報名費$150元)
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士(每期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)。
新住民(外籍配偶)配偶需為台灣國籍的外籍人士,需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身分證影本。
原住民(每期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)。
領有低收入戶證明者(需經區公所核定每期檢附文件)。
三、 優惠課程每期依年度開課規劃及行政程序簽核後,於招生簡章公布,優惠課程每期以 開課數之15%為限。
四、 以上優惠擇一使用,優惠課程、寒暑假課程及未滿一學分之課程不適用本要點。
五、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